【云发布】《云南省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条例》将于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云南网讯(记者 贺凯)12月17日,《云南省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条例》新闻发布会在海埂会堂召开。据悉,《云南省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于2021年11月24日经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将于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新闻发布会现场。记者 贺凯 摄

  云南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钟灵在发布会上介绍,十九大报告指出,新时代社会背景下,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类型已经逐渐升级转型,具体到社会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方面,则体现在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纠纷化解需求与社会现有的纠纷化解资源和机制协调发展不完善之间的矛盾。当下,随着改革不断深入,导致更多更复杂的社会矛盾产生,矛盾纠纷类型呈多元化发展的特点,原有的解纷途径显得形式单一、资源薄弱,已不能满足人民群众多元解纷的需求。因此,加快新时期社会治理体系的构建,综合调控政府、社会、组织以及个人等多方面资源,拓宽纠纷化解途径,加强纠纷化解机制多元化、制度化、规范化建设迫在眉睫。

  记者了解到,《条例》分为7章,包括总则、化解主体及职责、化解途径、衔接联动、保障措施、监督管理和附则,共54条。《条例》坚持从云南省实际出发,注重把握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突出地方特色,主要对明确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体制和主体责任、加强对当事人的引导、构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的衔接联动机制、确立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的保障制度等方面进行规范。

  钟灵表示,《条例》为规范和促进云南省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提供了良好法制保障,是推动云南省社会治理法治化健康发展的必然要求。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贯彻实施好《条例》有利于引导人民群众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依法有效化解矛盾纠纷,将进一步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渠道,保障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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